大地蒸腾着土腥气,天气急速变坏。
雷声轰然大作,一场骤雨来袭。
信号灯红了,要过街的人停在马路两边。
有个推车的摊贩没有过来。他在等候的人们面前摆摊,大爷一口乡音,热情地吆喝生意:“热腾腾的糖炒栗子,好吃的糖炒栗子哟。”
都市人有着相似的神色,木然的脸,疲乏的眼。等红灯,有人刷手机,有人发呆,有人盯着路对面。
一辆起步的轿车速度飞快地撞向大爷的摊位,从左碾到右。
紧跟着它后面,又唰地开过几辆车。
而等灯的人们愣是对着这惊悚的一幕,眼都没眨;只有唯一一人,身形一晃,往后倒退了两步,被吓得伞都没拿住。
这突然的动作,惹得好几个人都对她投来了异样的目光。离她最近的小女孩更是拉了拉她妈:“那个姐姐好怪呀?她怎么了?”
她妈妈知道过了这街就是他们市的精神病院,赶忙冲她的孩子使眼色,小声说:“你别盯着人家看。”
白日见鬼。
马路,车流不息,一辆辆车飞驰而过,大爷和摊子却毫发无伤地呆在原地……他们不属于这个世界。
没人看得见卖糖炒栗子的小贩,除了林诗兰。
见她目不转睛望着他,大爷憨厚笑道:“小姑娘,来一份糖炒栗子吗?”
大概知道当下的情况了,林诗兰捡起伞,别开眼,装作看不见他。
绿灯亮。
她匆忙路过摊子,赶往对面的街。
走得快的行人路过她身边,背着的包勾住了她的手串。
祸不单行。
林诗兰感到手被扯了扯,随即,腕上松了。
那串戴了好多年的珠子滚落一地。
那人说了两声抱歉,瞬间便消失在人群中。林诗兰没有追究的心情,俯身去捡地上的珠子。
珠子那么小,她又没戴眼镜。在地上找了一圈,整串珠子只捡回一颗。信号灯已经进入倒计时的读秒,只好先过街。
等一轮的红绿灯过去,林诗兰戴上眼镜再去捡,根本已经无法再确定其他珠子的去向。
对着马路发了会儿呆,她认了倒霉,把珠子丢进包里,放弃了。
此时,如果你能看见林诗兰所看见的,你会发现,她伞沿雨水滚落的速度比旁人的都快,因为,有道细密的雨幕始终如影随形地缠着她。
它耐心地等待能淋到她的机会,宛如一只流着口水等肉的哈巴狗;亦步亦趋地,一路跟到医院。
林诗兰打着伞,目不斜视地穿过医院大厅,进到电梯间。
后她一步电梯的大姐,狠狠地白了她一眼。
“电梯是你一个人的?室内撑什么伞啊?神经病。”
她话音未落,林诗兰的胳膊伸过她,按了电梯:2楼,精神科A区。
大姐噤了声。
出电梯,雨没了,林诗兰收伞。
按预约取好号码,她坐在椅子等待排到自己的顺序。
手腕空落落的,她右手搭着左手,来回摩挲着。
——不舒服,身体,心理。
林诗兰打开包,扒拉几下,找到那颗仅存的手串圆珠。它躺在包底的角落,在药片药盒覆盖下,一个难以找到的缝隙里。
她记得手串原本是灰蓝的。
现在看来,只剩下灰色。
肩膀好沉,她佝着背,缩着肩,两只手揣进帽衫的袖子。
等候区的LED电子屏刷新,机械声播报道:【请119号,林诗兰,到一诊室就诊】。
她正要起身,后一排的位置咻地站起来一个人。
“林诗兰?”站起来的那人叫了她的名字。
声音有些耳熟,林诗兰回过头,他的声音再高了一度:“真是你。”
她抬了抬眼镜,望向他。
小伙是单眼皮,脸颊边有颗小红痣;头发没太打理,翘着几根乱毛,笑容倒是璀璨。
这张脸被她在脑海中搜寻了几个来回,终于对应上了名字。
“谭尽?”
家住她家对楼的皮孩子谭尽。他哥是她认识的学长,成绩优异;这个弟弟,也挺聪明,但他太闹腾了,跟她打小合不来,没什么交集。
“你记性不错。”被她认出来,他立刻不把自己当外人了,脑筋一转,和她开起玩笑:“不过,你还是想错啦。其实,我的名字叫——谭小明。”
这个没头没脑的冷笑话没有逗到林诗兰。她沉默地看着谭尽,后者正捂着嘴扑哧扑哧乐。
“患者林诗兰在吗?”护士来催人了。
“在。”
林诗兰举起自己的诊疗卡,利落地结束了与他的这次对话:“我先去了。”
今天是每月一次的常规问诊,统共不到十五分钟,林诗兰出了诊室。
她打算去一楼拿药。
路过等候区的时候,再度被那个声音缠住。
“林诗兰。”
谭尽几个大步走到她面前。
“好险,我就想着去买果汁的功夫,你会不会正好出来。刚才果汁打翻了,得亏我没先去洗手,不然你就走了。”
“……”
她生分地与他拉开距离:“有什么事吗?”
他看她手里拿着药单:“你看完病了?”
林诗兰点头。
“医生说是啥病啊?”
他们有熟到问这种问题吗?她不太乐意回答。
“小病。”她说。
他似乎对她微妙的不悦毫无察觉,哪壶不开又提了哪壶。
“真有缘,能在新的城市碰到你,我出来以后再也没在现实碰见同乡。当初那场水灾太可怕了,你是怎么活下来的?”
林诗兰实话实说:“我不记得了。”
“这样啊。水灾后,你还有回过雁县吗?“
“没有。”
她情绪没有多大起伏,声音平平。
“回去做什么?我妈死了,那里的人都死了。”
“唉。”
单单的眼皮耷拉下来,他的表情像一只被人踹了的小狗。
“我的家人、我的朋友,也都没了。”
是他主动提的这个话题,现在倒像她怎么他了。
林诗兰抿抿唇,憋了半天憋出句安慰人的好话:“那是天灾,能不经历那场灾难,你是幸运的。”
“我经历了。”
她愣住。
他倒没有纠结林诗兰说错话,瞬间换了个话题。
“如果,我是说如果啊。我能见到你妈妈,在灾难发生之前的你妈妈,你有什么话想带给她吗?”
“没有。”
她语速快得像抢答。
谭尽满肚子的话都被她这两个字严严地堵住了。
天,就这样被聊死的。
“不是,那啥。先等等,你等我把我的情况跟我说完,再说没有也不迟!”
“其实,偷偷告诉你……”他煞有其事地压低声音。
“我不是来看病的,我没病。我是有特异功能。超能力,懂吗?”
林诗兰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,静静地听他表演。
“我推测和我们家乡的那场特大水灾有关。在下雨最多的几个月,我能穿越到过去,”说着荒唐的话,谭尽的表情却难得的严肃:“而且这穿越过去,可不是电视剧里演的那种,人才不会咻地一下就到另一个地方了。我想想怎么说……”
她盯着他的眼睛,问:“你穿越到了哪个过去?”
“四年前,”他说:“还没被水淹的雁县。”
林诗兰心中骇然。
这句以前,她压根没把他的话当回事。可如今,她不自觉地握紧拳头,离他近了一些。
看出她听得认真,谭尽兴致勃勃,越说越玄乎:“我能和以前的人们交流,那里的大家都活得好好的,不知道水灾这回事。我估计,是经历了一次灾难,大难不死,我成了天选之子,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,听见别人听不见的。”
正说着话,他突然双脚离地,单手举高,来了个类似猴子起飞姿势。
林诗兰的太阳穴突突地跳:“你干什么?”
“哦,你不知道。这个医院在我们市的空间是一个室内体育场,刚才飞过来个篮球,我投篮。”
谭尽指着远方,干笑:“哈哈,投中了,完美的三分球。”
林诗兰僵硬地回头,目光望向他指的地方。
篮球咚咚地在地上弹,和篮筐的距离,少说有两米。
——但那不是重点。
她深吸一口气,扶住医院的墙壁,手的温度却比那墙更冰。
篮球少年回到他们的对话里,绞尽脑汁再说点什么能让她相信自己:“对了,村里卖糖炒栗子的张老头,你见过不?今天我来的路上,在医院对面还看见他了。所以,我不是吹牛逼,是真的能做到,帮你带话给你的妈妈,如果你想的话……”
林诗兰的脸色,难看得连神经大条谭尽都察觉了。
他挠挠脖子,终于意识到,自己说得这一长串也没考虑过别人想不想听。
他没想把她吓到的。
“你,还好吗?我说的东西太怪了,你很难相信对吧?”
林诗兰没回话。
谭尽更觉得事态严重了。
他抱歉地笑笑,瞬间收敛:“我全是瞎说的,你别往心里去,你当我神经病吧。”
“我相信。”
见他没反应过来,她又重复一遍。
“谭尽,我相信。”
他这下听清了。
谭尽的心情像是卖保险的,天天给客户打电话,没人愿意搭理他。冷不丁地,遇到个人,居然对他说的话感兴趣,他反倒难以置信。
“真的?”
“真的。”林诗兰语气笃定。
看她的态度不像捉弄他,谭尽一拍大腿,喜出望外:“太好了,这么久,我总算遇上一个明白人!”
他主动伸出双手,眼里写着相见恨晚,跟林诗兰来了个大力的握手。
她这会儿脑子乱得狠,也没躲。
“谭尽。”林诗兰想起一件事。
“啊?”
他握住她的右手,快乐地上下晃动。
“我记得,你说你果汁撒了,还没得及洗手?”
脏兮兮的手停在半空中,他也刚想起这茬。
带着讨好的笑,谭尽默默地将她的手放回原处。
阻止得太晚了。手心的感觉黏黏的,也沾上了果汁;面对谭尽开朗的笑脸,林诗兰失去了语言……
他们果然合不来啊。